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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一、同學若有下列情形者,可申請「防疫假」:
    (一)確診者:請檢附相關證明,如:「健保快易通APP」通知陽性畫面截圖、隔離通知書等。
    (二)國外入境者:請檢附相關證明,如:入境證明。   
    (三)居家照護確診者(同住親友、學校宿舍同住室友或校外賃同住之室友):請假檢附相關證明,如:同住親友確診證明(※本校住宿生須經住宿輔導組認證併同假單,再送交系教官核假)。 
    (四)請假系統路徑:一般假/公假/防疫假。如遇「請假系統」無法請假或列印假單等問題,請至B418學務處聯合服務中心洽詢,該中心將給予協助。
    二、本校學生防疫假申請在教育部未修正防疫指引前仍依現行做法辦理。
    三、若因請假系統無法請假或列印假單等問題,請至B418學務處聯合服務中心洽詢,該中心將予以協助。
    四、申請「防疫假」的同學,請於「自主防疫」結束後之次日起算,5日內完成請假程序。
    五、業務承辦人:生活輔導組 蔣世倫教官,分機3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