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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暑假本中心可提供短期實習之名額1名(實習單位與實習內容詳如需求表),
本案受理期限至113年5月15日,所需申請文件請依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辦理。
旨揭要點及申請表件亦可至本中心網站(http://www.ncfta.gov.tw)下載
(詳見:主動公開資訊/法律、法規及行政規則/作業要點/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短期實習作業要點)。
https://www.ncfta.gov.tw/content_2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