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修正版– 敬請轉知同學,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作業申請說明,如附件。 轉知同學 說明: 一、本次修正部分為: (一)申請限制:(一) 受疫情影響學生若同時符合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及本須知之緊急紓困助學金或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由學生自行對最有利條件擇一申請,不得重複請領。 (二)修正申請證明文件及學生工讀證明範例。 二、本案承辦人:陳肇華,連絡電話:02-26215656分機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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