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淡江大學王紹新捐款用途管理要點第4類(其他學院)」申請相關事宜
王紹新捐款以淡江大學名義組隊參加海內外之大型公開競賽補助案事宜, 申請資料請於113年5月24日(星期五)下班前送達文學院。
說明: 一、依「淡江大學王紹新捐款用途管理要點第4類(其他學院)」說明辦理。 二、捐款用途類別:除工學院及AI創智學院外之其他學院(上限70萬元) (1)提供在信邦集團完成實習的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2)協助實習生完成信邦集團委託專案之指導老師獎勵金,每名教師獎勵金1萬元。 (3)以淡江大學名義組隊參加海內外之大型公開競賽,並進入決賽之隊伍,國內之競賽每一隊補助以新台幣3萬元為上限,國際之競賽每一隊補助以新台幣5萬元為上限,非團隊之個人參賽項目不允以補助。(海內外之大型公開競賽之定義為報名參賽之隊伍至少10隊,並含至少3個參賽單位) 三、申請方式及相關表單請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