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人可依實習課程要求及個人興趣選擇實習單元至多1項,每日實習時間以不超過8小時為度,本局不提供報酬(如薪資、交通費、膳食及意外保險等補助)及住宿場所,實習期滿依規定發給實習證書。 (二)有意申請者,請檢附申請表及歷年在校成績單影本(A4格式),自即日起至本(113)年12月13日止免備文逕送本局(以郵戳、傳真或電子郵件寄達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獲錄取者,本局除函請就讀學校轉知外,並於114年1月上旬,於本局網站公布錄取名單。 (四)檢附本局「114年寒假實習學生需求表」、「114年寒假實習學生申請表」及「實習須知」,電子檔請自行下載。 (五)業務聯絡人:蔡艾倫,(電話)02-89953518,(傳真)02-89956465,電子信箱altsai@archives.gov.tw。 https://www.archives.gov.tw/tw/arctw/236-8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