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防疫期間(自112年3月20日起)學生篩檢陽性請假事宜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3月16日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二、同學若因確診有下列情形者,依規定請假:
(一)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學生持快篩陽性證明照片(註明日期、學號及姓名),可請病假,0 日及次日起 5 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二)篩檢陽性中重症者:請「防疫隔離假」,並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三)請假系統路徑:1.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一般假/病假/事由請寫確診。2.篩檢陽性中重症者: 一般假/公假/防疫隔離假。
三、若因請假系統無法請假或列印假單等問題,請至B418學務處聯合服務中心洽詢,該中心將予以協助。
四、因確診請假的同學,請於請假結束次日起,5日內完成請假程序(不含例假日)。
五、本案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3:良好健康和福祉連結。
六、業務承辦人:生活輔導組 蔣世倫教官,分機:02-26215656-3770。